为贯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扎实履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职能,4月2日上午,宿豫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孟智一行与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副行长韩楠等人共同召开了金融安全风险防范座谈会。
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孟智针对办理的徐某、张某涉嫌骗取金融票证罪一案,朱某某、宿迁市某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骗取票据承兑罪一案中发现的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在制度执行、风险防范、员工培训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向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进行现场宣告送达。孟智指出,为共同维护金融安全,精准消除风险隐患,建议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从三个方面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三是加强员工的管理培训,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这是一份很有分量的'检察建议',感谢检察机关对我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接到检察建议后,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副行长韩楠表示,该检察建议书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指导性、针对性,为银行后续整改及风险防范提供了实操性和规范性指引。今后,将以案为例,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漏洞自纠自查,提升金融风险防控水平,为宿豫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下一步,宿豫区检察院将与区金融办密切配合,加大对辖区金融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有效堵塞漏洞,遏制金融违法犯罪的发生,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能力,为宿豫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