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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龙、王飞等六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批准逮捕
2019-04-10 11:35: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2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龙、王飞等六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批准逮捕

  2016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龙、王飞成立江苏乐邦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分设业务部、客服部、财务部、风控部、贷后部,公司实际对外进行按揭车、全款车抵押贷款,在同客户签订合同时列出苛刻违约条款、收取高额保证金、管理费、GPS安装费等,客户在还款过程中,肆意认定客户违约,私自或暴力将客户车辆拖回公司,收取客户高额违约金、拖车费等,致使380余名被害人被敲诈人民币100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万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