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军、段某超、段某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军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被告人段某超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被告人段某伟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判决被告人刘某军、段某超、段某伟共同支付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1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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