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宿豫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对8名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人和3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罚未成年人开展集中宣告、训诫。此次训诫邀请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代表、宿豫区心理协会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
首先,检察官宣读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涉罚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教育他们深刻认识自己的行为,严守法律底线,积极参加帮教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养;针对家庭教育问题,对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了训诫教育,责令加强管教。心理咨询师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心理特点和家庭监护等方面问题做了共性和个性分析,并就如何建立良好家庭关系提出了意见建议。
今年9月以来,该院“青葱蝶变”、“七彩护航”未成年人帮教项目相继启动,该院将积极与宿豫区心理协会对接,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实际需求联合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更好地引导他们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