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宿豫区检察院对姜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兴军主持此次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三位人民监督员作为案件的听证人员。
10月14日,宿豫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姜某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该救助线索,移送至该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收到线索后遂依职权及时告知其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快速启动救助程序。
经与原案件承办人联系沟通,结合办案,深入走访当地居委会、姜某的家庭后,了解到:姜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带着妻子李某发生车祸,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姜某脑部受伤无法进行正常语言交流,手臂也无法正常使用,失去自理能力,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姜某的家庭陷入贫困;姜某父亲脑梗死致瘫痪,无劳动能力,姜某和哥哥二人与父母同住,各自育有两个未成年小孩,现在家中只有姜某的哥哥一人在工地打工维持一家九口的生活。
听证会上,姜某的哥哥详细陈述了申请司法救助的理由和依据,并表示不管今后如何,首先一定要把家中的四个孩子抚养成人,案件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案件情况及救助材料调查核实的情况。三位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和证据,发表对案件的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对姜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并在听证上要求申请人把救助金使用在孩子教育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宿豫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体现的公信力和人文关怀,让被救助家庭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