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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豫:稳妥监督变更企业负责人
2021-03-04 17:41: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2月,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执行检察中发现,崔某是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犯贪污罪被判刑,现在缓刑考验期间。那么,被判刑的“问题老总”还能继续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吗?

      为了防止变更法定代表人对崔某带来的思想波动,检察官联系了社区矫正机构和崔某本人,召开一场面对面的释法说理恳谈会。恳谈会上,崔某坦言,变更法定代表人后,他可以继续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但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上会有一些阻碍,再加上缓刑期间无法外出,企业经营可能会陷入困难。根据《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宿豫区检察院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崔某予以批假,允许崔某外出洽谈生意。

      据悉,崔某目前已经主动到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并且在请假期间赴异地签下价值2000万元的合同。

  编辑:万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