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旁听一案、警示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开放日,在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再次开展集中庭审活动,30余名驾校学员旁听了庭审。
此次庭审,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5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检察官当庭宣读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同时对5名被告人开展了法治教育。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态度等,以叶某等5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天至二个月二十天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醉驾入刑已经12年了,喝酒不开车的宣传早已深入人心,但每年因醉酒驾驶而被刑事惩处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我们再次在车管所集中庭审,希望能够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切实提高‘准司机’们的安全驾驶意识,杜绝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叶敬松说。
“此次庭审再次为我们这些‘准司机’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感受到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是对自己和家庭不负责,更是对社会不负责。”庭审后,旁听的驾校学员纷纷表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办案实践中发现的群众法治意识淡薄点、法治风险突出点,持续组织旁听庭审、公开听证、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真正做到办案普法两不误,持续为法治建设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