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回复中称其对辖区内食品领域一次性餐具消费情况开展整治工作,已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张贴海报50余份,检查餐饮经营主体278家次,责令整改27起。
2023年9月,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线索,称其在一家饭店就餐时,该店未提供免费餐具,只提供收费餐具,结账时按就餐人数收取了1元/套的餐具费。
在日常消费中,类似上述收取餐具费、餐位费等费用已经被认为是“消费潜规则”,屡见不鲜。但是,这种普遍存在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辖区内的饭店进行排查,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多家餐饮店仅提供有偿的餐具,未提供无偿的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与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磋商,明确监管职责,向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经过磋商,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校园周边、商业中心、景区景点等为重点区域,以大中型商超、小吃街、农贸市场中餐饮主体为重点场所,逐家排查一次性餐具强制收费相关违法行为,要求各餐饮主体在经营场所常备已消毒清洗的可重复使用餐具,并在经营区显著位置摆放并标注提示,对未达到要求的商户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