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左某某挪用资金一案。宿豫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陈福成出庭支持公诉,全区各乡镇(街道)共80余名纪检监察人员、村委会干部和消防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公诉人指控,2020年9月份被告人左某某在担任某社区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扣留不上缴社区账户,多次将社区村民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给其“土地换社保”资金合计27.7万余元人民币用于营利活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左某某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就本案的犯罪事实和量刑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等。被告人左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当庭宣判。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面对金钱的诱惑,一定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通过公开庭审、以案说法,以身边案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社区干部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把庭审现场打造为警示教育的“公开课”,达到廉政教育良好的宣传效果,切实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