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今年初设计印制《“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案线索跟踪表》后,截至目前,宿豫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共收集线索跟踪表218份,经核实有价值的线索30条。
今年初,宿豫区检察院被确定为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试点院。试点工作一开始,该院各部门就意识到,要实现“四大检察”履职一体化,需要先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畅通案件线索流转。
据了解,原本该院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是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的,但是对线索移送后的办理情况缺乏足够的跟踪和督促。为了让线索流转可视化、清单化,该院设计印制了《“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案线索跟踪表》,由承办人逐案审查是否存在诉讼监督、司法救助、行刑反向衔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等5大类13项线索,发现线索的同时填写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移送至案管部门,案管部门再根据线索类别转交给相关部门或办案团队办理。
其间,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结合周某的现实表现和社会治理需要,刑事检察部门认为有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必要,遂根据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把相关线索填在跟踪表格中,由案管部门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行政检察部门经过调查核实,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应给予周某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当然,比发现线索更重要的,是对移送线索整体情况的分析和反馈。该院依托案管部门成立线索分析研判中心,除了做好线索的接收、移送工作外,还要做好督办和反馈,并对线索能否成案进行评查和考核,精准评价具体案件质效。线索移送的数量和质量能够体现检察官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贡献度,影响年度考核结果,也体现全院的高质效办案情况。
“我们通过跟踪表,让线索成为部门间密切联系的‘榫卯’,形成一体履职的合力。同时通过对线索移送数量、类型的通报,督促检察官不就案办案,更加积极主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该院副检察长周西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