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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人才培养专题小课堂】第二十二期——控辩双方沟通交流的那些事儿
2024-10-22 17:32: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在法律的世界里,沟通交流不仅是技巧,更是一种艺术。10月21日晚,宿豫区检察院邀请北京市两高(南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两高全国刑事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杨润生,开展主题为《控辩双方沟通交流的那些事儿》的小课堂,深入探讨了控辩双方在法律实践中如何进行沟通与交流的问题。

  杨润生以其丰富刑事辩护律师经验,通过实际案例展示了控辩双方在沟通交流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建立高层次的交流和互相信任,从而对案件做出理性的判断。他认为,检察官应给予辩护人充分的沟通机会,避免让辩护人唱独角戏。这种交流不仅是法律程序的需要,更是法律人职业素养的体现。

  他归纳了16字的控辩双方交流的原则,即互相尊重、适当理解、专业交流、求同存异,鼓励控辩双方在保持各自立场的同时,进行充分的专业沟通和交流。此外,他还分享了在从事刑事辩护过程中一些具体案例和切身体会。控辩双方只是角色不同、维护的利益有所区别,但相同的是都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对职业的热爱之情。

  此次小课堂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杨润生律师的分享不仅传递了对法律职业情怀和底线的重视,也体现了对法律人文关怀的深刻理解,对控辩双方的沟通交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运用所学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构建更加和谐的检律关系,切实体现新时代检察官为法治的担当。

  编辑:郭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