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宿迁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原党委副书记臧其武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宿豫区人检察院依法向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臧其武享有的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被告人臧其武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臧其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应当依法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臧其武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臧其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人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