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盘,是业内的行话。受害者被称为“猪”;培养感情的过程叫“养猪”;沟通话术叫猪饲料;沟通工具叫“猪槽”;到了最后收网骗钱就叫“杀猪”。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逐渐兴起,包括网购类诈骗、交友类诈骗等,杀猪盘就属于交友类诈骗中的“精准诈骗”。
12月21日下午,经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宿豫法院依法对张某某、邹某某、王某、易某等7人跨境“杀猪盘”案进行一审宣判。
经审查查明,2019年8月至10月,被告人张某某、邹某某、王某、易某等7人前往马来西亚吉隆坡加入“杀猪盘”诈骗团伙。经过分工,张某某为负责人,负责安排组长对组员进行培训、管理,提供诈骗聊天“话术”等;邹某某为组长,负责与被害女性接洽诈骗软件相关业务;其余5人为组员,负责寻找合适的被害女性进行聊天。该诈骗团伙在微信、陌陌、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上寻找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女性添加好友,对其“弱点”进行“下手”。并通过培训编排的话术进行聊天,培养感情,取得被害女性信任后,便寻找机会推出诈骗网络博彩平台,诱使被害人进行赌博。从诱骗到“杀客户”,诈骗团伙首先会让被害人在平台上获取小部分的利益,再通过平台上搞一些情侣活动,诱导被害人进行大额的充值,直至骗取被害人的巨额钱财。
宿豫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邹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罪行、情节,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依法判处邹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网恋方式无数条,不要掏钱第一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贪便宜不贪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