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安置房建设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每个拆迁农户的权益,检察机关的这份检察建议书有利于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加强对安置房项目质量的监管,依法保障民生。”在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时,一位乡贤说道。
乡贤参与公益诉讼是政协、检察机关、乡贤协会践行改革精神,增强公共利益保护的创新之举。由乡贤担任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配合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月下旬,宿豫区检察院接到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和群众反映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某社区安置房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收到线索后,检察官立即前往该社区安置房实地了解具体情况,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发现该安置房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材料,后经元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其中26栋房屋墙体的砂浆不满足设计要求,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损害了拆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近日,宿豫区检察院依法向负责该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的湖滨新区管理委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农村安置房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对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建筑及时予以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宿豫区检察院将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促职能部门拆除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建筑,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