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3日开始,宿迁市宿豫区某小区物业的王师傅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给小区各个毒饵站投放灭鼠毒饵。与往年不同的是,王师傅在投放毒饵后,都要蹲下去看一看,确保毒饵准确地投放在容器内,他说:“今年社区给我们统一做了培训,教我们怎样正确地投放毒饵。”而这次培训的展开,源于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3月,公益诉讼观察员老李在校园门口看到一群孩子正围蹲在墙边。他走过去一看,原来孩子们盯着的是一个毒饵站。本应该放在容器内部的灭鼠毒饵散落在外,一个个粉色的毒饵像是没有引信的鞭炮。有好奇的学生想伸手去拿,老李立刻进行制止,并告诉他们这是老鼠药,不能触碰,随后老李便将毒饵移回毒饵站的容器内。
疏散学生后,老李感到一阵后怕:如果有学生误食了老鼠药,会不会产生毒害后果?毒饵站中的毒饵散落在外,是学生拿出来的,还是投放的时候没有放好?毒饵散落,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
带着这些疑问,老李向宿豫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提供了这些线索。得知这一情况,检察官立刻对校园周边小区进行走访。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毒饵站管理存在很多状况:除了毒饵外溢以外,有的毒饵站没有固定在地面,可以随处移动,有的毒饵站与排水管道相邻,不能保持毒饵干燥,还有的毒饵站没有配备醒目的标识和编号。尤其在小区的临街商铺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毒饵站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存在误拿误食的风险。
毒饵站的警示牌上标明毒饵的有效成分是溴敌隆或是溴鼠灵。检察官从卫生疾控中心了解到,这两种都是抗凝血老鼠药,含有剧毒,被人误食后,会造成皮肤、腹腔、脑部等多器官出血,严重者可发生休克、昏迷甚至死亡。所以,毒饵站的管理必须科学、规范。
毒饵站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向检察官介绍,每年春季都会开展除“四害”活动,要求各社区组织人员投放鼠药、喷洒灭蚊药,但是由于有的工作人员对操作技术掌控不到位,不能规范使用消杀药品,导致毒饵站设置不规范等情形存在。
为了既能防止老鼠、蚊虫等“四害”滋生繁衍带来的各类传染性疾病,又能确保措施规范,不对民生带来安全隐患,4月2日,宿豫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开展消杀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将毒饵投放在毒饵站中间位置,不得裸投、不得外溢;定期检查鼠饵消耗情况,防止出现空置;清除在学校门口两侧和商业街临街面放置的毒饵站等。
一周以后,相关行政机关向宿豫区检察院回复,正组织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并面向社区居民开展毒饵站、捕蝇笼等科普知识宣传,确保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除“四害”工作不留死角盲点。
4月15日,检察官和老李一起进行回访时发现,原本在校园门口放置的毒饵站已被撤除,小区内的毒饵站也已经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加固和补充毒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