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有了这张线索跟踪表,我可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照线索类型逐一填录,再也不用担心监督线索从我脑中一闪而过。”借助《“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案线索跟踪表》,今年第一季度,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曹艳荃就已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件,司法救助线索2件,监督立案线索1件。
今年初,宿豫区检察院被确定为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试点院。该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试点方案,坚持大胆探索、遵循规律、于法有据、于事简便原则,稳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一开始,各部门就意识到,要实现“四大检察”履职一体化,需要先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畅通案件线索流转。
原有的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是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但是线索移送后的办理情况,缺乏足够的跟踪和督促。为了让线索流转可视化、清单化,该院设计印制了《“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案线索跟踪表》,由承办人逐案审查是否存在诉讼监督、司法救助、行刑反向衔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等5大类13项线索,发现线索的同时填写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移送至案管部门,案管部门根据线索类别转交给相关部门或办案团队办理。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中,经审查发现,嫌疑人之一周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结合现实表现和社会治理需要,刑事检察部门认为周某有行政处罚的必要,于是根据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把对周某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线索填在跟踪表中,经由案管部门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行政检察部门通过调查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给予周某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比发现线索更重要的,是对移送线索整体质效的分析和反馈。
该院依托案管部门成立线索分析研判中心,除了做好线索的接收、移送工作外,还要做好督办和反馈,并对线索是否成案进行评查和考核,精准评价具体案件质效。线索移送的数量和质量,体现检察官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和能动履职的贡献度,影响着年度考核结果,也体现全院高质效办案情况。
今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共收集线索跟踪表160份,经核实有价值的线索20条。法律监督线索内部移送及办理情况在每月的检察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内网公示。
“我们通过跟踪表,让线索成为部门间密切联系的‘榫卯’,形成一体履职的合力。同时通过对线索移送数量、类型的通报,督促检察官不能就案办案,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该院副检察长周西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