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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成:在坚守公平正义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2024-04-29 21:36: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2008年,他大学毕业,考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胸前的检察官徽章让他无比自豪。

  他叫陈福成,现任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

  “乱室”办大案

  陈福成的办公桌特别乱:鼠标夹在卷宗里,键盘压在打开的工具书上,盆栽的绿叶从一沓文件的缝隙中探出了头……同事建议他收拾一下,可是这个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竟也“乱中有序”。想要找个东西,别人无从下手,他却信手拈来。

  陈福成还在公诉科的时候,就“乱”出了名。那时他办理全市首例网络传销案,涉案人员百余人。为了办好这件案子,陈福成把卷宗铺满了办公室,桌子上、沙发上、茶几上、地上……卷宗摆得到处都是。同事想帮他整理,他却说:“我把不同人的谈话笔录分类摆好了,如果有哪些细节想起来,直接从封面上找,比叠起来再一本本翻省事儿多了。”

  经过审查,陈福成对该犯罪团伙20名主要成员提起公诉。庭审现场,两辆超市购物手推车装满了卷宗停在公诉席旁,陈福成紧了紧自己的领带结,向法庭宣读起诉书并逐一出示证据。

  法庭辩论阶段,多名辩护人称自己的委托人是无辜的,被“1号”被告人欺骗才参与投资。

  陈福成从身边的手推车里从容地抽出一本卷宗回应:“这里面有被告人被查封的资产清单,里面详细记录了被告人用下线成员的会费购买别墅、豪车、红木家具等情况。试问有每天挥霍、花天酒地的被害人吗?在传销这座‘金字塔’中,被告人处于顶端,是利益既得者,还有很多人处于底端,是利益期盼者,但他们都是这场违法活动的参与者。”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起诉意见,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20名被告人判刑。

  在公诉科的四年时间里,陈福成共审查起诉案件318件,荣立宿迁市检察机关三等功,并荣获“十佳公诉人”等称号。

  宽容不纵容

  2016年年底,陈福成调入未检部门主持工作。一开始,他是“不太情愿”的,因为当时他是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未检条线负责人中唯一的男性。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孩子在教育感化中得到挽救,看到越来越多的家庭重归和睦,认识到未检工作的重要性后,陈福成的心定了下来。

  他负责建成“七彩藤”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使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涉罪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联合人社、民政、妇联等单位先后启动“走向阳光”“雨后彩虹”“水润花开”等多个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项目,对150余名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技能培训等专题活动和个案辅导,助力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就业或重返校园。

  但是,不是每一次帮教都是顺利的。

  2018年,陈福成办理未成年人唐某聚众斗殴案。唐某从小缺乏父母管教,平时和社会闲散人员厮混,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根据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等,依法对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设置6个月考验期。在征求唐某的意愿后,安排他在一家酒店学习烹饪。

  可在考验期内,唐某违反帮教协议中的多项规定,仍然混迹于酒吧夜店,经常夜不归宿,唐某的父亲还对唐某的行为向检察机关作隐瞒和欺骗。每次训诫,陈福成都把唐某训得面红耳赤,可没过两天,唐某又故伎重施,甚至直接拒接检察机关的电话。

  最后,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唐某违反考验期有关的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法撤销了对唐某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如果我们一味宽容,那就变成了纵容,这个时候对未成年人来说已不是帮教,而是让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陈福成说。

  陈福成在未检部门工作期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6次,先后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案例突出贡献奖”、宿迁市“十大法治人物”“新长征突击手”“新时代优秀检察官”等荣誉。

  敢啃“硬骨头”

  陈福成乐于面对挑战,并给自己制定高标准,逼自己“跳起来”去实现目标。

  有一次全市开展公诉人业务评比活动,第二天就要比赛了,可原定的参赛人突然因故不能参加,担子一下子落到陈福成和同事小王的身上,当晚肯定要熬夜准备材料。

  凌晨一点,他俩决定在办公室休息一会。那时还是晚冬,陈福成却关掉空调,打开了窗户。小王问:“陈大哥你干吗?这么冷的天,能不能让人愉快地睡会儿?”陈福成说:“就歇一小会儿吧,太暖和的话容易睡过头,闹钟也叫不醒。冷一点,睡得浅,冻醒以后接着干。”那次比赛,陈福成和小王获评优秀等次。

  在担任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期间,陈福成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第二检察部先后办理了4个企业合规案件,涉及8名民营企业家及高管,营造了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中成功办理的涉案金额6.7亿元的非法经营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2023年,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借助全市唯一的公检法一体化办案中心优势,开始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配合办公室。而面对这项“探索式”的工作,陈福成表示愿意“啃下这块硬骨头”。

  由于地域、案件集中管辖等特殊情况,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派陈福成带领15人组成的3个办案组,每周与公安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商,集中办理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案件,用16%的人员力量办理了全院80%的案件量,速裁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为4天,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刑检条线各项考核全市排名靠前,而且案件质量过硬,无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案件。

  站在新的起点,陈福成初心不改,仍然像当年选择加入检察大家庭一样执着,把工作当成事业,在坚守公平正义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编辑: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