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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求极致 解难题 葆本色——2019年宿豫检察工作纪实
2020-01-06 14:39: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概况

  2019年,宿豫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285件461人,依法批准逮捕238件38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30件917人,依法提起公诉497件847人。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15件16人,经审查依法决定逮捕10件11人、依法提起公诉13件14人,其中正科级4人。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21件。检察长带头办案,5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70件。院集体、个人获得各级表彰50余项。

  保持高压态势 铁腕扫黑除恶

  集中优势兵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48人,依法提起公诉6件111人。

  派员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20件次,依法办理上级指定管辖的嵇某某等23人“砂霸”涉黑案、徐某某等21人涉及7项罪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王某等38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李某某等3人“墓霸”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等4起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关注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工作成果受到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的充分肯定,获评“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民企发展

  坚持靶向定位,切实找准服务保障民企的切入点,针对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举办工作联席会、检察开放日、实地走访等活动。

  落实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对4家民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侵占、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4件5人,依法提起公诉4件6人。

  推进公益诉讼 守护公共利益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积极落实公共利益“托底保护”责任,针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公共安全领域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尽职履职,为宿豫的碧水蓝天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件,被采纳率100%。针对多家船厂在京杭运河两岸违规对船舶进行喷漆、维修,影响航道安全的情况,及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集聚社会支持 呵护青春成长

  我们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院集中统一管辖宿迁城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涉罪未成年人始终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办案、普法、帮教、治理一体化推进。跟踪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育部门共同织牢校园安全防护网。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全国试点工作,建成“七彩藤”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

  全年宿豫区域内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85.2%。一起案例先后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困境儿童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踏上新征程,迎接新挑战。2020年,宿豫检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地方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谱写新时代宿豫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万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