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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检察:联合开展电子烟专项检查
2022-05-10 18:17: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5月10日,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联合烟草专卖局,开展电子烟销售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商家规范销售调味电子烟,并向商家宣传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相关政策,劝导商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今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等。

  在检查中发现,不少商家在柜面上摆放着草莓、柠檬、可乐等口味的电子烟产品,产品包装色彩艳丽,还有的采用“盲盒式”销售,这些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

  执法人员现场敦促商家尽快下架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检察干警向商家进行普法宣传,要求加强对销售对象的身份信息核实,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编辑: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