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1-12月份“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我院2019年1-12月份“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 1-12月份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万元,1-12月份支出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5.67%;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72万元,支出0.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这两年都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万元。上年同期数为13.11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41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院厉行节约, 本着节约精神,减少用车次数。
3、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上年同期数为2.06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接待次数减少。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