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区块链热度的不断上升,不法之徒趁机以数字货币为“马甲”实施犯罪!近日,宿豫区检察院对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的郑某某、林某某、陈某某等23人提起公诉。
2018年6月,郑某某、林某某、陈某某等23人共同商议制造一个“高大上”的概念来掩饰其骗局,于是对外宣称引进澳大利亚的去中心化虚拟币交易平台,搭建成国内网络虚拟货币平台(MGK、MGS),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为了吸引更多会员加入,通过网络或地面推广的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加入该平台,美名其曰“动态奖”,本质上就是“拉人头”,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通过设置平台奖励、算力挖矿收益等一系列收益模式。“交易行情”完全由平台方操控,没有产生任何经济价值。
截至2020年4月9日,MGS平台会员人数达1316975人,其中注册会员激活人数达622698人,层级达62层。郑某某等人通过出售MGK币、MGS币、收取会员交易手续费、获取团队收益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共计人民币130578745.75元。
目前,宿豫区法院已对该案一审判决,涉案2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一万至二百万不等的罚金,对各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实际上,这些骗局的很多手法似曾相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粉墨登场”。不只是“区块链”,“大宗商品交易”“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等,都曾被拿来作为幌子。
检方提醒:这种骗局编织了“低投入、高收益”谎言。对于投资者来说,一方面不要投自己不熟悉、看不懂的领域,否则就是给骗子机会;另一方面“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因为贪心而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