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9月19日下午2:30
二、地点
宿豫区检察院四楼433室
三、具体要求
1、两点前到场,两点十分进行抽签,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2、携带身份证入场。
3、在候考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面试结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
附件: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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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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