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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保护京杭大运河生态环境安全
2021-08-20 17:57: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有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向宿豫区检察院反映,京杭大运河皂河段内部分区域停有废旧船只,妨碍河道通行、危及河道安全,有船只在河道水域中除锈、喷漆,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线索后,检察官立刻赶往京杭大运河皂河段现场核查,发现五艘废旧船只停泊岸边,一艘船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喷漆、除锈作业。这些废旧船严重影响河道行洪、航道的安全畅通和水上交通管理,危及河道安全和水运发展,喷漆、除锈作业行为造成运河水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宿豫区检察院于8月9日分别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船只因喷漆、除锈污染京杭运河水质的问题进行查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对京杭运河河道内废旧船只进行打捞清除,确保河道通航安全、行洪安全。

      下一步,宿豫区检察院将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保护京杭大运河的生态环境安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依托京杭大运河“1+N”检察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促进京杭大运河宿豫段生态环境整体持续改善。

  编辑: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