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我院案例获评江苏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2022-12-30 16:25: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展示全省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相融互促成效,引导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一体抓实,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江苏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的《党建“三融合”,引领“剑锋”扫黑除恶显成效》获评江苏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宿豫区检察院主体大楼

  宿豫区检察院地处苏北,仅有干警50余人,是一家名副其实的“小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通过党建“三融合”,办理了一系列涉黑恶大要案,担当起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半壁江山”。该项工作开展伊始,作为由3个刑检部门组成的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强化斗争精神,聚焦重点发力,通过“剑锋”办案团队向黑恶势力“亮剑”,共批捕涉黑恶案件8件77人,提起公诉9件169人,成功办理中央督导组、省委关注案件2件、交办线索案件6件,其中嵇某某等31人涉黑案为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剑锋”团队被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优秀办案团队”、江苏检察“名团队”、1名干警被评为省先进个人、4起案件被评为宿迁市典型案例,工作成果受到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剑锋”办案团队

  聚焦阵地建设,党建引领与夯实基础相融合。支部通过促业务、带队伍、精治理等多措并举,充分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讲话精神,夯实思想根基。党组领导、支部书记、支委发挥“领头雁”作用,直接担任涉黑恶案件办案组组长,院领导参与办理涉黑恶案件量已超过涉黑恶案件总数的70%。

  聚焦精准办案,党建引领与检察履职相融合。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冲锋在前,攻坚克难。在办理嵇某某等31人涉黑案中,支部书记、副书记带领员额检察官实质化介入案件,驻点40余天,为审查起诉打下坚实基础。该案办理过程中,实现卷宗电子化、归纳案件问题、提讯等若干小组均由一名党员干警任组长,充分发挥互帮互助精神,既分工协作又集中攻坚,用时45天,审查卷宗425册,制作审查报告49万余字,确保案件顺利提起公诉。

  聚焦司法为民,党建引领与社会治理相融合。在微信公众号“扫黑除恶”工作专栏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创新推出19期扫黑除恶小课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涉黑恶犯罪的知晓率。深入挂钩帮扶村、包保小区等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结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座谈会等活动。同时,针对案件中折射的社会治理漏洞,支部加强类案研究,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效能。如在办理某“墓霸”案中针对恶势力在乡镇殡葬行业存续时间长、行业监管不力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宿迁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开展对墓葬行业专项整顿行动。专项行动中处理党员干部12人,全市86个乡镇民营公墓收回84个、封存 2 个,“高价墓地”回归公益惠民。

  典型意义

  一是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检察履职更加有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突出思想要素的核心地位,引领干警思想上绝对忠诚、履职上的绝对担当。同时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关系,围绕办案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办案,及时根据不同阶段工作形势和不同案件特点,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

  二是办案、治理同向发力,基层基础更加稳定。支部全体干警坚持能动履职,围绕基层治理常态长效,先后发出检察建议13份。积极履行监督主体职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追捕6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移送保护伞线索4件8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三是党员、群众同心同行,检察铁军更具活力。坚持“以老带新”的传帮带机制,支部青年党员干警积极担当履职,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剑锋”团队获评省级名团队,支部集体及干警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共计6个,系全区唯一同时获评“示范党支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2名80后干警进入领导班子、6 名 85 后干警成长为中层干部,打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编辑: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