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宿豫区检察院通过远程庭审设备,对一起虚假出售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进行“云”诉讼。
今年1月29日至2月1日期间,全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梁某某在网上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诈骗他人财物48000元。
案件发生后,宿豫区检察院根据与公安、法院共同建立的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机制,提前介入,从快办理该案,通过释法说理,梁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月14日受理案件当天,就将梁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于2月18日通过远程系统,开庭审理该案。
经过充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公诉人用网络视频的方式发表了公诉意见,法院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和辩护律师的意见。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名义,利用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梁某某利用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行情实施诈骗,危害疫情防控工作,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以诈骗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