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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兴军:放眼大局 主动担当 奋力答好“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检察答卷
2021-01-26 14:24: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作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检察机关必须要围绕这一目标恪尽法律监督之责,提供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优质检察产品。

      当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已经打响了“聚力打造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苏北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美丽江苏建设样板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发令枪。目标已经明确,奋斗必须立即启程。新的一年,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守初心、担使命,在保障发展大局、推动基层治理上强化政治自觉。检察机关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是融入地方大局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面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检察机关要主动出击、主动发声、主动作为,按照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检察业务促依法治理。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处在工作的最前线,处理的案件多,面对的矛盾多,只有增强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识,才能更好地为大局工作、为人民司法。具体要主动融入“六稳”“六保”和全区“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三大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好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继续践行“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庄严承诺,护佑地方平安、法治环境;立足区域发展,开展“守护大运河”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体现检察担当和作为;借外力聚合力,推动加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治理,探索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建设水平。

      抓办案、求极致,在履行法律监督、推动基层治理上强化法治自觉。法治建设是奋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总体要求。落实这一要求,我们将突出专业化建设,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扎实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位,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和不起诉权;做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强化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做强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争取地方党委支持,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为更大力度地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做规范司法的积极践行者,以“求极致” 的标准,树牢规范司法的理念,担负起司法责任,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案·件比压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信访件七日回复三个月答复等规定及要求;加强对案件实体和程序的监督,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动态巡察,同步通报、及时处理,对案件质量问题实行问责、追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开放式检委会、听证会等活动,在更大范围内主动接受监督。

      强融入、促成效,在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上强化检察自觉。用好检察业务资源,破除“就案办案”的滞后观念,改变“不善联系、不善沟通”的习惯做法,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对案件进行研判,并转化成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果。既从面上对检察业务进行综合性的研判分析,又着眼类案中发现的问题、深挖案件背后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剖析,也要对个案进行“个性化”分析,从点线面三个层面做好研判分析,并转化为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研判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深度参与行业、社会问题整治,促进制度机制完善,达到共治共赢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突出用好检察建议这一重要抓手,立足案件,深入开展问题分析、原因剖析,并提出可操作性、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保证案件分析法律水准的同时,提升对策建议的专业水准,切实做到分析高质量、建议高质量,并采取公开送达、宣告送达等形式,保障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严肃性,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参与,强化检察建议的“仪式感”,真正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同时,有针对性地回应群众关切,以公开听证、案件演说等有效管用、形式多样的形式,更加高效地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实现“矛盾少一点、和谐多一分”。

  编辑:万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