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志愿者在宿迁市宿豫区某乡镇看到公示,住建部门计划对该乡镇进行水管改造,这里的水污染问题,即将从源头得到治理。
去年12月,宿豫区检察院干警发现某乡镇河流水体浑浊,调取的监测报告显示该河段水质为“劣Ⅴ类”,水质已严重恶化。于是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从源头治理该段水域污染问题。
今年5月,宿豫区检察院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62名志愿者介绍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有志愿者主动提出跟踪该段水域污染治理问题。在对该案进行“回头看”时,宿豫区检察院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受损水体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水质指标仍然有多项不合格。
6月30日,宿豫区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三家职能部门作为案件当事人出席听证会。当事人解释,经过排查,该案所在乡镇的排水系统仍是雨污混流,雨水和污水一同流进污水处理厂,超过了污水厂的日处理量,导致污水外溢。为此,镇政府从外地租借了两台污水处理设备,提高污水处理量。最新的水质检测结果为“Ⅲ类”。
作为听证员之一,志愿者认为,污水处理设备解决的是眼前的问题,管道改造才是源头治理。其余听证员赞成这一观点,在公开听证意见表上建议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