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正值开学季,初一新生小彤(化名)在父母、检察官的陪同下,办理了入学手续,在脱离学校半年之后重返校园。这是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今年帮助转学安置的第五名未成年人。
小彤是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侵害后,宿豫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启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经了解,小彤的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沟通,亲子关系紧张,小彤多次离家出走,并产生厌学情绪。该院在征求监护人同意后,为小彤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并针对她身体状况,开通“绿色通道”,联合医疗机构对她提供医疗救助。
针对小彤父母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及监护不当问题,该院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定精准救助方案,责令其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升监护能力。通过3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父母与小彤增强了沟通和理解,小彤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鉴于小彤受到侵害后不愿在原学校继续学习,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保障其受教育权,宿豫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沟通协调,帮助小彤转学到新学校。
宿豫区检察院通过“一站式”侦查取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医疗救助、转学安置等综合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被害人修复身心创伤,恢复正常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