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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者” | 江婷:用爱呵护未成年人一路阳光
2021-04-30 17:08: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都说环境是每个人内心素养、工作态度的投射。井井有条的办公桌,一盆摇曳起舞的蝴蝶兰,不难看出这个桌位的主人一定是一位注重生活品质、自律且精致的人。江婷就是这样一位可飒可甜的检察官,从2016年10月调入未检,她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4年有余。她说刚到未检,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未检是最具情怀的事业”,就这样带着这份情怀与热爱,踏上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

      她先后被评为宿迁市五四青年岗位能手、宿迁市三八红旗手联盟成员;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被评为宿豫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将法治种子播撒到孩子们心里

      “事前预防是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最积极的措施”,她一直这么认为,也积极践行着。犹记得上的第一堂法治课《守护我们的身体》,面向的群体就是农村留守儿童。当她提问“什么是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时,有的孩子说“头发”、有的说“肩膀”、有的说“手手”......她震惊于孩子们防性侵知识匮乏之余,深感责任重大。她迅速联合本部门人员、宿豫区“十朵金花”法治宣讲团,深入全区25所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专题法治教育,将更多的法律知识植根于孩子们心中。

      四年来,江婷积极参与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根据不同受教育群体研发了《未成年人自我救护》《青少年犯罪预防》《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针对性法治课程;并担任宿迁市妇联“3+X”讲师团成员,宿豫区“十朵金花”法治宣讲团成员,宿豫区顺河中心小学、关庙中心学校等7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30余场,受教育人数4万余人。

为迷途少年点亮心灯

      “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的背后,可能都有一个缺爱的家庭,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不但要关注案件本身,更要关注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这句话江婷常挂在嘴边,不光对自己说,也对身边的同事说。吴某某是一起盗窃案中的嫌疑人,经过社会调查发现,其从小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父母长期在苏州打工,忽视对孩子的关爱、管教。在谈话过程中,她了解到吴某某对于父母只把妹妹带在身边,将其留在老家颇有怨言,因不想伸手找父母要钱,就跟朋友一起多次盗窃。家庭教育监管长期缺位是导致吴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承办检察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其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做好帮教矫治工作,她多次与吴某某父母沟通,建议将吴某某接到身边,与孩子一起生活,并向其父母发出该院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生活中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关爱和监管。同时,联系当地检察院为其异地帮教。目前,吴某某已在父母身边,并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为提升帮教矫治效果,她与科室人员一起出谋划策,不断创新帮教方式,在全市率先通过公益创投的方式,争取民政专项资金,依托专业的社会组织启动了“走向阳光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项目”,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启动了“雨后彩虹”“青葱蝶变”“七彩护航”“水润花开”等未成年人帮教项目,该院帮教的110余名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全部顺利就业或重返校园。

积极作为参与社会治理

      未成年人问题是家庭之痛、社会之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能缺失。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和苗头性问题,她及时分析研判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件多发亟需综合治理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等4份报告被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参与撰写的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靳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蔡某某故意伤害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四年来,共撰写信息宣传调研100余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每一朵花都有绽放的理由。她希望,通过检察官的共同努力,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优质的司法保护,用爱呵护他们一路阳光。

  编辑: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