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管理工作。近日,该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争创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把节约型机关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员及各部门联络员,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上级节能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节能工作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建立节能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激发全体干警职工参与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内部管理,健全节约内控制度。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能耗审计,找准降耗增效突破口,挖掘节能潜力。建立并完善节能检查机制,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节能管理情况进行评分并公示结果,由专人负责每天进行日间和夜间全院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班后未及时关闭空调、照明灯等情况。同时健全用能设备专业维护保养机制,定期安排专业机构对消防、电梯、空调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正常运行,降低设备能耗。引入专业机构确保用能安全,邀请有资质的电力测试机构对配电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及时发现、解决设备隐患,确保正常能源供应。
聚焦全员参与,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在全院积极营造节能低碳的办公理念,不断完善节约措施,加强用电管理,加大对空调、照明、电梯和办公设备等耗能大的设备管理力度,严禁使用大功率和违规电器。开展节能改造,先后对办公大楼100余只老旧灯具进行更换。加强节水管理,每年更换饮用水设备节水滤网2次,安排专人日常维护用水设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倡导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纸张使用,提高打印机耗材利用率。突出“视觉提示”,通过在办公设备、电器开关、供水设备、电梯、餐桌等不同部位设置日常节能提示,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绿色办公意识。突出“系统培训”,定期举办节能工作专项培训,让干警及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化学习培训掌握前沿节能理念,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思想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