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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犯罪治理】拒绝校园欺凌,检察护航成长
2024-03-22 18:09: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为防治校园欺凌,营造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宿豫区检察院通过聚焦专业预防、综合保护被害者、推动社会治理等方式,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专业预防,主题教育“防欺凌”

  该院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研发“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课件,深入中小学、职业院校开展“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35场,受教育学生3万余人次。制作“防校园欺凌”主题宣传手册、宣传折页等材料,在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皂河庙会等活动中分发。开通“七彩热线”,倾听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困惑,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目前已收到校园欺凌线索20余条。

  3月18日,检察官走进宿迁开放大学开展“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发送宣传折页、布袋包等与学生近距离互动,为学生播下一颗善法的种子。

  聚焦被害者保护,综合救助“守花开”

  11岁小月多次被同学欺凌,导致精神崩溃,产生心理阴影,不敢独自出门和上学。小月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宿豫区检察院求助,检察官了解案情后,将线索移送至宿迁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由中心交办社工组织对孩子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检察官与心理老师一起制定帮扶方案,通过心理测评系统对小月进行评估,发现小月存在创伤后应激障碍,便使用沉浸式体验空间和AR沙盘,对小月进行心理放松和疗愈;陪小月一起预设回校后可能发生的焦虑事件,并建立焦虑等级表,按照由轻到重的过程逐个分析突破;对小月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监护人提升与孩子沟通能力及教育能力,对孩子多加关爱和理解,引导孩子管理自己的情绪。经过一系列的治疗疏导,小月心理状况得到改善,已重返校园。

  聚焦社会治理,能动履职“净环境”

  针对办理校园欺凌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该院依法向学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学校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校园欺凌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重点关注可能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定期沟通、了解需求,发现学生被孤立、排挤等情形,应当及时干预;引导学生端正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该院依托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构建“监护人+司法社工+职能部门+数字监管+检察监督”五位一体帮教矫治体系:促进学校对不良行为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帮助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与惩治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组成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法治副校长、司法社工等人员参加的专项辅导小组,进行教育矫治;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移送至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接受现场矫治。目前该中心已对22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32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开展个案服务339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矫正82人次。

  校园欺凌极大地影响着青少年身心健康和茁壮成长,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宿豫区检察院将携手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形成“护未”合力。

  编辑: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