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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岚:让人生在事业中升华
2020-06-19 10:57:00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像是一阵风一样,她拎着电脑从楼梯上疾走而过,皮鞋撞击地砖“哒哒哒”的声音还在走廊回响,人已经钻进了开往看守所的车里。

  刘岚,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每天在单位、法庭、看守所之间循环奔波。她很庆幸,从事的职业正是她所热爱的事业,她也正用奉献与坚守,在这份事业里,铭记着每一个点滴。

  疫情防控,不容半点虚假

  

  今年1月24日,54箱由河南小作坊生产的假冒一次性医用口罩出售到宿迁,供4家政府单位用于疫情防控一线使用。相关单位发现口罩质量较差后予以封存。经鉴定,这批口罩细菌过滤效率最高53.3%,远低于相关行业标准。

  公安机关立案后,远赴郑州将出售口罩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宿豫区检察院启动快速应急办案机制,刘岚带领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同步办案,与侦查人员一起搭建证据体系,对可能存在的辩解有针对性地收集固定证据,堵塞案件争议点。

  嫌疑人辩解自己并不知道口罩是假的,刘岚“让证据说话”,通过公安机关调取了他们的微信记录,逐一听取了他们的语音通话记录,得到这样一段对话:“这些口罩是自己做的,没有合格证,也没有手续。”证实了嫌疑人在明知口罩是假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同时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让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该案同时触犯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个罪名,在查清涉案金额的情况下,刘岚翻阅法律工具书,逐一对照认定标准,精准适用法律,决定依法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个较重的罪名处理。

  在审查起诉阶段,刘岚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沟通,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促成他们退赔退赃、缴纳罚金,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月28日,该案通过视频系统开庭审理。辩护人认为:“现在口罩严重匮乏,这些口罩虽然伪劣,但对疫情防控还是有作用的。”听到这样的辩护意见,刘岚当即严正指出:“生命健康面前,容不得半点虚假!”

  最终,法院当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两年九个月和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该案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两名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被评为“江苏省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严格办案,不容一丝松懈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岚作为办案组成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李某等三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墓,利用独家开展火化车殡葬服务的特殊地位,在提供殡葬服务过程中,夸大、虚假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如果逝者亲属不愿将逝者安葬到他们的公墓,他们就以不符合提供火化车服务要求等手段相要挟,逼迫逝者亲属购买假墓穴或者直接敲诈钱财。李某等三人共同强迫交易作案97起,敲诈勒索作案263起,通过不法行为霸占当地殡葬行业。

  该案由中央督导组督办。宿豫区检察院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后,刘岚就经常放弃双休,连续奋战在工作岗位上。由于三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面对这起近乎零口供的案件,她全面审查、研判在案证据及证实内容,并根据“审查一部分,解决一部分”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多次与侦查机关讨论,补充十本卷宗材料2000余页。

  开庭当天,刘岚作为公诉人,详略得当、层次分明进行举证,从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有力指控犯罪,法庭辩论有理有据。合议庭采纳全部指控观点,认定李某等三人犯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刘岚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案发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殡葬行业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对该地民政助理史某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反馈给纪委监委,目前已被依法处理。

  “作为承办人,我要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刘岚说,“纵然加班加点很辛苦,但我要对得起胸前的检徽和这身检察蓝。”

  倾情调解,彰显法律温度

  

  从检十五年,刘岚先后在反贪、未检、公诉部门工作,她深知不仅要依法办案,更要人性化办案。因此在工作中她注重法理情并重,坚持以法撼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教育、攻心和感化相结合,努力化解当事人双方存在的矛盾。

  2017年,她办理王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王某将被害人张某撞成重伤。张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除了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还要面临两个小孩上学的学费。张某的妻子多次要求赔偿,可是王某的家人抱着“情愿让王某坐牢也不赔钱”的想法,拒绝赔偿。

  作为承办人,刘岚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开展情与法的说理,多次与当事人双方沟通调解,希望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同时多次前往看守所与王某沟通,让王某规劝他的亲属进行赔偿。在她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19万元的赔偿协议。

  张某的妻子在刘岚的办公室流下感激的泪水,说:“都说法律无情,但你们是有情有义的检察官,是真正能为我们这些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好人,真心谢谢你们!”

  在过去的岁月中,刘岚通过自己的艰辛努力,品尝到收获的喜悦,多次获得“三等功”、“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同时她也深深意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敏捷缜密的思维、过硬的心理素质和伶俐的口才,更需要胸怀公平正义、践行执法为民。

  检察事业的道路还很漫长,刘岚将不懈努力,让生命在事业中不断升华!

  编辑:万晓东